本报讯 5月31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召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意味着涠洲岛的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护身符”。
2017年11月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乃学在市人大常委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时,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善用地方立法权,把保护绿水青山和历史文化的目标理念、制度举措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务必在2018年完成《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立法工作组通过实地考察、外出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收集资料、归纳立法重点,参考外地法规,初步完成了法规起草的前期调研工作。
由于法规涉及北海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立法过程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进度实际需要调整常委会会议的程序和时间,兼顾审议的广泛性和深入性,把全面审议和重点审议相结合,全面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重点围绕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建材上岛核查等相关重点问题反复调研论证并在多次与自治区人大进行沟通后,经过反复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法规草案三次审议稿。
此次立法工作打破了法规草案由政府起草的立法常规,创新了立法模式。市人大常委会借鉴招投标方式,与中标单位合作直接起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组的立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起草的法规草案质量明显提高,立法进度明显加快。尤其是涠洲岛旅游区管理机构既是法规的主要责任主体又是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和调研工作中积极响应,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保证地方立法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五个立法”的首部法规,里面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各行各业的智慧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