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中山公园、长青公园停车楼项目 |
项目进度 |
招商中 |
项目功能 |
商贸综合 |
投资总额 |
0万元 |
合作方式 |
停车楼项目由公开招商选定的项目投资商出资建设,建成后由投资商运营。 |
项目类型 |
|
预计建设期 |
0年 |
规划选址 |
北海市中山公园、长青公园 |
土地价格 |
|
项目内容 |
中山公园停车楼位于北部湾中路(原市人防办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8645.6㎡,规划机动车位数630个。长青公园停车楼位于长青东路与北京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11220.86㎡,规划机动车位数503个,非机动车位数673个。项目建设方案以市规委会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效益预测 |
|
建设条件 |
报名者应当具备公共停车场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报名者投资运营类似项目的相关材料,市政府将成立考察组对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意见作为择优确定本项目投资人的重要依据。确定投资商后,项目业主按政府要求,要求投资商签订项目协议;投资商交3000万投资建设资金到项目业主指定账户,此账户由项目业主与投资商共同监管,用于停车楼项目建设。
具体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2018年6月4日《北海日报》第3版《中山公园长青公园停车楼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
投资要求 |
停车楼项目由公开招商选定的项目投资商出资建设,建成后由投资商运营。停车楼经营期限为30年,30年经营期满后由项目业主无偿收回。停车楼内停车位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项目建设及经营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运营商负担。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土地归项目所在地政府所有及形成的配套设施所有权归项目业主所有,项目合作期间投资商只有使用权及经营权,项目合作期结束后,本项目所建设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软件系统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及所有权均无偿及无条件移交给项目业主。 |
前期工作 |
|
优惠政策 |
鉴于该项目具有公益性,且投资回报周期长,政府支持项目公司享受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优惠政策;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本行业的优惠政策、扶持扶助政策、财政性补贴补助。 |
招商单位 |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 |
联 系 人 |
何小海 |
联系电话 |
0779—2039606,2039550 |
电子邮箱 |
|